| 炮制大陆单笔金额最高的电信诈骗案的诈骗集团14名疑犯昨日在深圳中级法院受审,这些疑犯冒充电信公司人员、警官、检察官等身份在大陆电话诈骗,两个月骗走2900万元人民币,其中一单骗走深圳一位“财主”王先生2000万元。
以“帅哥”(另案处理)为首的台湾诈骗团伙冒充电信公司人员、警官、检察官等身份,以被害人的电话欠费、被害人身份被犯罪集团利用、司法机关需要核查被害人资金来源情况等为由,诱骗被害人将钱款转入诈骗团伙设立的银行账户中,随后转账分解提款,共诈骗27人2900多万元。
昨日出庭受审的14名疑犯主要负责诈骗的最后一个环节———取钱,因此有一个专门的称呼,叫做“车手”,他们接到转账人员的指令,通过各地A T M柜员机快速提取现金。这些人经过专门训练,操作娴熟,最快速度能达到一次100张卡30分钟内提取50万元现金。
在这14人中,台湾籍多达12人,而且都有过前科。第一被告是台湾人林昭男,他于2010年2月初自台湾偷渡入境至东莞后,开始接受“帅哥”委托负责转账。其他被告都是林昭男找来的“车手”,他们两三人分为一个小组,从银行自动柜员机提取现金,并存入诈骗团伙指定的银行账户内。
检察机关以诈骗罪、非法持有毒品罪,对林昭男、黄振坤提出指控;以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对其他9名“车手”、帮忙办理银行卡的张正品和负责开车的骆建业提出指控;以非法经营罪,对非法收购人民币1000万元的刘源青提出指控。
在法庭上,第一被告林昭男和第二被告黄振坤均不认罪,并全盘否认起诉书列举的犯罪过程。林昭男表示不是和“帅哥”一伙的,自己只是偷渡来大陆从事地下兑换生意的。目前,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。 记者 刘晓燕 |